法律解答:遗嘱并非公证才有效。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核心分析:自书遗嘱只要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即有效。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等需要有符合规定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条件才有效。遗嘱有效的关键在于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实务建议:若要订立遗嘱,首先明确自己的意愿,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自书遗嘱自己书写即可;代书等遗嘱需找符合条件的见证人。订立后妥善保管遗嘱原件。如有纠纷,继承人需提供证据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比如见证人的证言等。若对遗嘱效力存疑,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认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