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交通事故中,主次责任的赔偿需根据双方责任比例分担。一般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商业险或责任人承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首先明确交强险的先行赔付义务。对于双方责任划分后,各自按比例对超出交强险部分承担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交通事故发生、责任认定明确。实务建议:及时报警,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比例。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等。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若有商业险,向保险公司理赔,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按法院判决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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