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电瓶车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却不赔偿,受害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对方负全责,应承担事故全部赔偿责任。受害者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因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关键在于确定事故责任及损失金额。实务建议: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财产损失凭证等证据。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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