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共同意思表示包括签名、事后追认等,体现双方对债务的认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如日常购物、子女教育等,推定为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需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否则不属于共同债务。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明债务用途。若对债务认定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关证据,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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