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起诉借钱不还需准备能证明借款事实存在及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核心分析: 首先要有证明借款合意的证据,如借条、借款合同等,明确双方关于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约定。 其次要有证明款项交付的证据,如转账记录、收款收据、证人证言等,证实借款已实际给到对方。 借贷关系的存在需这两方面证据相互印证。实务建议: 收集借条、借款合同等书面证据,若没有,可尝试与对方沟通,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借款事实及金额等信息。 保留转账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或微信转账截图等。 若有证人,提前沟通好,让证人了解情况,以便在法庭上能准确作证。 准备好起诉状,写明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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