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欠钱起诉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为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保障债权人胜诉后能顺利实现债权,法律赋予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2. 权利义务:债权人有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但需提供担保;法院有审查并裁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职责。3. 关键要件:一是情况紧急,不立即保全将使合法权益受损;二是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三是需提供担保。实务建议:1. 收集证据:证明存在债务关系及债务人可能转移财产的迹象,如银行账户异常变动等。2. 准备担保:可提供现金、房产等作为担保。3. 申请流程:向受诉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和担保材料,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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