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债务人抵押的房产被拆迁,抵押权并不当然消灭。拆迁补偿款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核心分析:抵押关系成立后,抵押物的所有权虽可能因拆迁而改变,但抵押权具有追及效力。债权人享有就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关键在于证明抵押关系的存在。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抵押合同、房产登记证明等,以证实抵押关系。与债务人沟通:要求其妥善处理拆迁事宜,确保补偿款用于偿债。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拆迁补偿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律程序一般为立案、审理、判决,若债务人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会对拆迁补偿款进行控制和分配,保障债权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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