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不能被授予专利: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但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核心分析:科学发现是对自然界客观现象、规律等的揭示,本身不具备可专利性。智力活动规则方法如数学算法等,不针对具体技术应用。疾病诊断治疗方法关乎公共健康伦理。动物植物品种重点在培育方法,品种本身不授专利。原子核变换物质涉及国家安全等。主要起标识作用的平面印刷品设计缺乏技术创新性。实务建议:在申请专利前,申请人应自行对照上述不能授予专利的情形进行排查。若对发明创造是否符合可专利性存疑,可咨询专业专利代理机构或律师。在专利审查过程中,若审查员指出发明创造属于不可专利情形,申请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陈述意见或修改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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