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分公司倒闭后,其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核心分析: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行为产生的责任最终归属于总公司。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兜底责任,这是基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之间的组织关系。关键在于分公司是否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债务。实务建议:收集分公司债务相关证据,如合同、欠款凭证等。债权人可向总公司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分公司债务。若对债务承担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诉讼时,将总公司列为被告,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总公司承担债务责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