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即使没签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工程劳务承包事实,依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同时,《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核心分析:首先,虽无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或实际履行行为可认定合同关系存在。其次,劳务承包方有完成劳务工作的义务,发包方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关键在于证明劳务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双方关于报酬的约定或行业惯例标准。实务建议:一是收集能证明劳务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时间等的证据,如工作记录、考勤表、与发包方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等。二是与发包方协商,明确报酬金额及支付时间,可通过录音录像固定协商过程。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发包方支付劳务报酬,仲裁时需提交相关证据。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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