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即使没有借条,只要能证明借款事实存在,债权人仍可通过合法途径追讨欠款。若对方不承认,可收集其他证据来主张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核心分析:首先,债权人需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间接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其次,若债务人否认,其也需提供反驳证据。关键在于证据是否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实务建议:一是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二是尝试与债务人协商,期间进行电话录音或聊天记录留存。三是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立案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双方可进行举证质证,最终由法院根据证据和事实作出判决。若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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