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如果借贷关系中的借条被收走,首先要保持冷静,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借条虽被收走,但借贷事实依然存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核心分析:出借人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借条是重要证据之一,但非唯一。即使借条被收走,只要能提供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借款事实,依然可主张权利。关键在于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实务建议:尽快收集其他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如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若对方收走借条时在场,可尝试通过录音等方式固定收条行为及双方关于借款的沟通内容。及时与对方沟通,要求重新出具借条或对借款事实进行确认,并保留沟通记录。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说明借条被收走情况,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由法院审理判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