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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借条借贷纠纷胜诉!67.5万元借款全额获法院支持

2026.08.05债权债务6人浏览

承办律师/专业方向
本案承办律师为谢滢,是上海央法(杭州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执业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秉持“严谨务实、以和为贵”理念,业务涵盖民商事诉讼、婚姻家事、民间借贷公司法律事务及合同纠纷等,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法律解决方案。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起诉被告杨某返还借款本金67.5万元及利息。双方未签订借条,被告仅认可其中10万元,辩称其余65万元系代第三人香港公司垫付的项目款,自己仅为“中间人”。李某通过转账备注、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向法院主张与杨某存在借贷关系,要求杨某归还全部借款。
办案经过
转账备注锁定出借意思
每笔转账李某均备注“李某出借给杨某”,被告收款后从未提出异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这种明确的转账备注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借贷事实的初步认可。虽然没有书面借条,但备注内容清晰表明了李某出借资金给杨某的意思表示,且被告未反驳,这为认定借贷合意提供了有力支撑。
被告自认固定借款事实
被告主动微信对账,确认收到原告65万元,并制作垫付明细表将原告款项列为“李某占65万元”。这一行为构成了诉讼外自认,进一步明确了双方之间存在资金往来且被告对其中65万元的性质予以认可,加强了原告主张借贷关系的证据链条。
切割第三人责任
第三人袁某明确陈述“你借给杨某,不是借给我”,且被告未能举证收款系受第三人授权或款项已转付第三人。这表明被告主张的“为第三人垫付”缺乏事实依据,成功将第三人与本案借贷关系切割开,使得法院能够聚焦于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认定。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相关借款合意发生在杨某和李某之间,对被告“为公司垫付”抗辩不予采纳。判决被告归还借款本金675,000元及相应利息(自起诉日起按LPR计算),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律师办案复盘
本案取胜的核心关键点在于充分利用转账备注、被告自认及第三人陈述等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有力地反驳了被告“为第三人垫付”的抗辩,从而成功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在无借条的情况下,转账备注成为锁定借贷合意的关键证据,被告的自认进一步强化了证据效力,而第三人的陈述则排除了第三人因素的干扰,使得法院能够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请。
案外说法
本案提示公众,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即使没有借条,转账备注也可能成为认定借贷关系的重要依据。同时,保留完整的聊天记录以及对方的自认行为,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当面临对方提出“垫付”“代收”等抗辩时,要保持警惕,通过举证证明实际的借贷关系,坚持向实际收款方主张权利,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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