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个人之间债务纠纷,债权人需对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核心分析:1. 债权人要证明债务关系存在,关键在于提供如借据等债权凭证,这是最直接的证据。2. 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也很重要,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佐证借款事实。3. 若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凭证的当事人可起诉,但被告有合理抗辩时,法院会审查。实务建议:1. 收集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注意借条内容要完整、明确。2. 保存好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可通过银行流水、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等体现。3. 保留借款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借款的合意与相关细节。4.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按法院要求提交证据,参与庭审举证质证。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