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商标被人擅自使用,商标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等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商标,符合侵权情形,商标权人即可维权。权利义务:商标权人有维护自身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侵权人有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义务。关键要件: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易导致混淆。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侵权产品、宣传资料、销售记录等。可先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停止侵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由其查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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