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破产法适用于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外资企业法人等。同时,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核心分析:适用主体主要是企业法人,明确了其破产清算及重整等程序适用破产法。对于企业法人以外组织参照适用的情况,关键在于其清算性质是否属于破产清算。权利义务方面,债务人可申请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债权人可申报债权参与分配等。实务建议:企业申请破产,需准备资产负债表、财产状况说明等材料向法院提出申请。债权人申报债权要准备债权凭证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整个破产程序由法院主导,涉及多个环节,包括受理、指定管理人、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各方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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