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两人公司需要成立股东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会是重要的决策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权利义务:股东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利,决定公司经营方针等重大事项。关键要件:明确股东会的召集、主持等程序,保障股东参与公司决策。实务建议:确定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提前通知股东。按照规定程序召集和主持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和决议。决议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确保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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