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作品的署名权不能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享有,且不可转让。核心分析:署名权是作者基于其创作行为而享有的最基本权利之一,它直接体现作者与作品之间的特定身份关系。作者通过署名表明自己是作品的创作者,这一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与作者的人格紧密相连。转让署名权会破坏作品与作者之间的固有联系,损害作者的人格利益。实务建议:如果涉及作品署名相关纠纷,首先要确定作品的创作事实及创作时间等基础信息,可通过保存创作过程中的原始文档、记录等作为证据。若发生争议,作者可与侵权方先尝试协商解决,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恢复署名原状等。协商不成,作者可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行政机关介入调解或查处侵权行为。必要时,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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