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1.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它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2.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属于总公司资产的一部分。3. 例如,在签订合同等民事活动中,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进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受。这是基于《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总之,分公司不存在独立法人,在法律和经济责任上紧密依附于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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