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退股方式如下:1. 股权转让: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外部第三人。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 公司回购:符合特定情形时,可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比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等。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3. 公司减资:公司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实现股东退出。但需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等。退股应依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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