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企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对已到期债务无法偿还。比如债务到期,企业账户资金不足且无其他财产可供偿债。2.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企业资产经评估后,其价值低于全部债务金额。3.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综合考量企业经营状况、资金流等因素,表明企业无法持续偿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出现上述情况时,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以清理债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