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因公交车公司责任导致乘客在公交车上摔伤,公交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2. 公交车公司存在过错的情况包括未确保车辆安全性能、未提供安全乘车环境、驾驶员操作不当等。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3. 乘客需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车票等,以便后续索赔。与公交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