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按以下步骤办理:1. 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在决定注销后,依法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2. 进行清算:清算组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3. 公告通知债权人: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4. 提交注销申请:完成清算后,清算组需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等条款对此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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