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合同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以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常常困扰着各方当事人。而陕西言善律师事务所的李琴琴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众多面临此类问题的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合同纠纷中的精准维权在近期办结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李琴琴律师代理原告某某建筑公司。原告与被告某某置业公司签订了《西安某某府项目加固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固定总价数十万元。原告依约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项目于2023年4月12日竣工验收,双方并于2024年5月16日完成结算,确认结算总价与合同总价一致。然而,被告在认可应付工程款总额的情况下,却始终未支付任何款项,导致原告长期处于款项被占压的不利状态。面对被告就逾期付款利息所提出的抗辩,主张将工程款区分为结算款与质保金并分别计算利息起算时间,李琴琴律师立足合同约定与法律实务,精准梳理证据链条。她围绕付款条件成就时点、质保期届满时间等关键节点展开严密论证。法院最终采纳了被告关于款项性质区分的意见,但在利息起算日的认定上,充分体现了李琴琴律师对付款文件齐全、结算完成时点、保修期届满等事实的扎实举证。认定结算款利息自结算完成后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2024年6月29日)起算,质保金利息自保修期届满之次日(2025年4月12日)起算,均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至付清之日止。核心价值彰显李琴琴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价值,不仅在于通过精细化的证据组织与法律适用分析,确保了工程款本金获得全额支持,更在于将被告长期拖欠付款所应承担的逾期利息责任予以明确落地,最大限度挽回原告因资金被占压产生的损失。案件受理费亦由被告承担,进一步降低了原告的维权成本。该案判决结果清晰界定了固定总价合同项下结算款与质保金的付款节点及利息计算规则,为同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代理提供了有力参照,彰显了律师在工程款清收案件中通过精准把握合同约定、强化关键节点举证所实现的实质性代理效果。李琴琴律师以其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建筑企业在合同纠纷中保驾护航,让合法权益得以切实维护。在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债权债务等领域,她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业人士,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事务中指明方向,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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