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款纠纷时常发生,如何维护施工班组的合法权益成为关键问题。易阳春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成功帮助泥工班组追回欠付工程款及利息,为农民工兄弟讨回公道。案件背景某泥工班组承接了某棚改项目19标段的泥工劳务,该劳务由挂靠人李某分包。施工完工后,经结算确认工程款为二百一十八万余元,但挂靠人仅支付了部分款项。这让泥工班组的工人们忧心忡忡,他们辛苦劳作,却未能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律师介入与调解协议易阳春律师介入此案后,积极促成班组与劳务公司A公司、挂靠人签订三方调解协议。协议约定,A公司及挂靠人在收到上游总包工程款时,分两期优先支付剩余款项。这本是一个让泥工班组看到希望的协议,然而,后续却出现了波折。上诉与争议焦点A公司收到上游执行款后,以仅应在实际收到的19标段净得款范围内担责、应扣减六冶公司代付工人工资二万一千元为由上诉,要求大幅调减付款金额。这一上诉使得案件陷入了复杂的争议之中。律师应诉策略班组继续委托易阳春律师应诉。易阳春律师主张调解协议合法有效,A公司承诺优先支付且在前案自认连带,上游款项已到位付款条件成就,代付工人工资已在核算中扣减或应据实认定。律师的主张有理有据,为泥工班组的权益据理力争。法院判决结果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三方调解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A公司承诺收到上游款项优先支付班组工程款且在前案明确愿意承担连带支付责任,符合民法典债务加入要件。上游工程款已强制执行到位,付款条件已成就,仅对六冶公司代付四名工人工资二万一千元予以扣减。最终改判A公司与挂靠人连带支付欠付工程款近79万及自2025年5月6日起按年利率3.1%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案例启示本案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签署三方调解协议承诺优先支付班组款项且自认连带的,可认定为债务加入,不得以内部挂靠关系或上游到账不足对抗付款义务。易阳春律师前期精准锁定调解协议条款,固定债务加入意思表示,二审有力驳斥上诉人限缩解读并促成代付工资据实扣减,帮农民工班组实现实质胜诉回款,也警示总包及劳务公司审慎签署付款承诺,违诺须担责。易阳春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在他的帮助下,众多类似案件的当事人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易阳春律师所在的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带路16号正黄金色巴黎22幢。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易阳春律师的专业帮助,他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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