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频繁的当下,企业间的纠纷时有发生,如何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众多企业关注的焦点。常燕瑀律师凭借其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为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常燕瑀律师就职于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在公司纠纷与顾问、重大民商事案件二审再审、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与复议等领域表现出色。案例剖析:甲公司诉乙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案件背景甲公司作为大型环保科技企业,是林州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总承包方。2016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安装施工合同》及《施工材料合同》,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乙公司,工程范围涵盖脱硫系统、湿电除尘等安装施工,总价款达1108万余元。然而,后续因工程款纠纷,乙公司起诉甲公司,甲公司则提出包含水电费、尾工扣款、质量损失等在内的558万余元扣款反诉。但该反诉未被法院受理,法院明确告知甲公司可另案主张权利。于是,甲公司另行起诉要求乙公司赔偿前述经济损失,同时乙公司反诉要求甲公司支付1机组本体保温相关材料费及施工费10万余元。原一二审法院以甲公司起诉构成重复起诉、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同时驳回乙公司反诉,甲公司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保障。处理过程常燕瑀律师作为甲公司的代理律师,在面对一二审不利局面时,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推动案件全流程实现逆转。-再审攻坚阶段:全面复盘前案及原一二审裁判文书,精准锁定核心争议点,即甲公司反诉未被实质审理,起诉不构成重复起诉。撰写详尽再审申请书,重点援引《民事诉讼法》及“一事不再理”认定标准,举证前案法院“另案起诉”的明确裁判表述,同时补充建设工程相关法律依据。最终成功推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再审庭审阶段:针对性驳斥乙公司关于“重复起诉”“证据不足”的抗辩,强调原一二审未对甲公司诉求进行实质审理,程序严重不当。促使法院查明案件核心事实,最终作出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重审代理阶段:进一步优化诉讼策略。当庭细化调整诉讼请求,从558万余元调整为506万余元,并明确五大类损失构成。补充提交业主方结算会议纪要、第三方施工协议、监理考核单等关键证据,通过“证据+现场勘验”结合的方式,明确各项损失与乙公司施工行为的直接关联性。同时针对乙公司反诉,从费用区分、证据关联性等角度提出抗辩,弱化其诉求依据。结果本案经再审、重审多轮审理,林州市人民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支持甲公司核心诉求,判令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施工合同扣款530589元及利息(自2021年10月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相较于原一二审全败的结果,成功为甲公司挽回53万余元直接经济损失。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常燕瑀律师在二审中,结合河南省高院指令再审后安阳市中院发回重审的审判理由,以及重审一审双方的争议焦点,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调法院对诉讼费进行合法退减,帮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实质性维护了大型企业的合法权益。亮点-精准破解程序僵局:面对原一二审“重复起诉”的错误定性,常燕瑀律师未纠缠于实体争议,而是聚焦程序核心。通过精准援引法律标准和梳理裁判文书关键指引,构建严密逻辑链,成功推动再审,为企业争取到权益救济的关键程序通道。-精细化证据与诉求优化:重审阶段,律师当庭优化调整诉求,精准细化并明确损失构成,同时补充关键证据,创新采用双重佐证模式,清晰界定损失与对方施工行为的关联性,提升核心诉求支持率。-二审调解实现利益最大化:在乙公司上诉后,律师结合审判逻辑,精准把握利益平衡点,主动促成调解。既锁定核心胜诉成果,又避免二审时间成本与执行风险,还协调退减诉讼费,实现“胜诉权益+程序效率+成本控制”的三重优化。-全流程风险平衡:代理过程中,律师不仅关注甲公司本诉权益,还针对性防控乙公司反诉风险。通过层层抗辩,弱化对方反诉诉求合理性,降低甲公司额外支出,实现本诉维权与反诉风控的双重平衡。-适配大型企业需求:常燕瑀律师结合甲公司作为大型环保科技企业的诉求特点,全程兼顾“权益挽回”与“企业信誉/效率”双重需求。再审阶段快速突破程序障碍,重审阶段精准锁定核心损失,二审阶段以调解收尾,彰显了针对大型企业的定制化、专业化代理能力。常燕瑀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以专业、智慧和责任心,为甲公司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其出色表现值得众多企业信赖和托付。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榆林北路绿地双子塔南塔55层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