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地位: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2. 经营范围:总公司经营范围不受限,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3. 设立程序:总公司设立程序相对复杂,需符合一系列条件并经严格审批;分公司设立较简单,由总公司决定并向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4. 财务核算:总公司独立核算,编制完整财务报表;分公司一般非独立核算,与总公司统一核算。5. 责任承担: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分公司债务先以自身管理财产承担,不足由总公司补充。6. 人事管理:总公司统一规划,分公司在总公司指导下进行人员招聘、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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