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离婚:若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可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 诉讼离婚: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需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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