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冷静期与是否支付抚养费并无直接关联。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2.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 所以,无论是否处于离婚冷静期,只要存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情况,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需要依法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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