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置房公证并不直接决定产权归属。公证主要是对安置房相关交易、协议等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2. 一般来说,安置房产权归属依取得方式确定。如果是通过拆迁安置,被安置人通常是产权人,依据安置协议等文件明确。若因继承取得,继承人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规定成为产权人。例如在法定继承中,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继承顺序)。3. 购买的安置房,在合法合规交易且完成产权登记后,购买人成为产权人。总之,产权归属取决于其来源及相关手续办理情况,而非单纯依据公证。公证是保障相关权益的手段,不能替代产权登记等确定产权归属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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