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宅基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城市户口的继承人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房屋作为合法财产,继承人有权继承。继承房屋后,因“地随房走”原则,可在规定范围内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若房屋灭失,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所以城市户口对农村宅基地的继承,主要体现在对房屋的继承及有限的宅基地使用权益上,而非直接继承宅基地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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