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用共同积蓄缴纳保费,受益人为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这类保险的现金价值等属于共同财产。2. 若婚前一方购买的保险,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续交保费,对于续交部分的财产价值,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例如一方婚前买了一份长期寿险,婚后多年用共同财产续交保费,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分割续交部分对应的财产权益。3. 但如果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保险,如以一方身体为保险标的的重疾险、意外险等,其保险金通常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这是对一方身体受到伤害后的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具体保险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保险类型、保费缴纳情况等综合判断,可参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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