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如果是夫妻双方离婚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决定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倾向于判给母亲,这是考虑到孩子年幼需要母亲的照顾。两周岁以上的,法院会综合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判断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尊重其意愿,因为此时孩子已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实务建议:双方先自行协商,可签订抚养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若协商不成起诉,要收集能证明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等。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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