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是法定权利,归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核心分析:权利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方享有探视权,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构成要件:需是离婚后,且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实务建议:若双方能协商,可就探视的方式、时间等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探视权相关事宜。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申请中止探视。按法院判决或协议约定行使探视权,遇对方阻碍,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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