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双封顶”指的是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存在两个上限限制。一方面,月工资有上限。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另一方面,经济补偿总额也有上限。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若超过按上述三倍月工资标准计算的经济补偿总额,则以该三倍月工资标准计算的总额为上限(《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双封顶”旨在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利益,确保经济补偿合理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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