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两个人写的欠条通常受法律保护。只要欠条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具有法律效力。2.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欠条一般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3. 当一方不履行欠条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凭借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会根据欠条内容及相关证据作出公正判决。所以,双方签订的欠条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能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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