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7岁打人致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7岁已达刑事责任年龄,需承担刑事责任。2. 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鉴于其17岁属于未成年人,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3.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对其量刑会有所影响。如果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可能会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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