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居民原则上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其申请主体限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城市户口居民已拥有农村宅基地,可能存在以下情况:1. 如果是通过继承房屋而占有宅基地,这种情况下可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但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等。待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2. 若存在违规获取宅基地的情形,村集体有权要求收回。总之,城市户口居民拥有农村宅基地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其合法性及后续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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