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及时申请复核: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写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有此规定。2. 积极收集证据:在申请复核过程中,要积极收集能证明事故责任划分有误的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相关物证等。3. 关注复核结果:上一级交管部门会在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若复核后认为原责任认定有误,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若维持原认定,当事人仍不服,在民事诉讼中可向法院提供新证据,由法院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审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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