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定责不服,应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2.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3. 复核以一次为限。如果复核后维持原责任认定,基本就不能再以同一理由翻案了。4. 若有新证据证明原责任认定有误等特殊情况,比如发现当时有重要证人未被询问,或者有监控视频显示事故发生经过与原认定不符等,在一定期限内,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时间跨度会比较长,且要经过复杂的诉讼程序。法院会根据新证据等综合判定是否改变责任认定。总之,正常复核期限是收到认定书三日内申请,上一级部门三十日内复核。若错过复核申请时间,又无新的有力证据,很难再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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