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工程款再审代理案:樊菁菁律师精准抗辩,全力护权益一、案件背景再审申请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运城中院二审判决不服,遂委托樊菁菁律师等向山西省高院申请再审。二审判定申请人需向被申请人张极支付80万工程款及利息,然而申请人认为原审在事实认定与法律关系定性上存在错误。案涉三方实际为代收代付关系,这80万工程款已包含在支付给小梁建筑公司的款项中,理应是该公司进行支付,故而请求法院再审改判。二、律师办案核心举措锁定再审核心,梳理争议事实樊菁菁律师在全面梳理卷宗后,精准锁定核心争议,即工程款支付主体认定以及三方法律关系定性。经深入查实,案涉80万工程款乃是张极施工的附属工程款项,并且已计入申请人支付给小梁建筑公司的总工程款之中。三方真实的法律关系为代收代付,小梁建筑公司作为代收方,并非施工方,根本无权扣留这笔款项。紧扣证据法律,构建抗辩体系律师巧妙援引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以及工程结算相关依据,从三个关键方面展开论证。其一,举证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清晰证明80万工程款已核增并入总工程款,且申请人早已实际支付;其二,举证小梁建筑公司自认未施工案涉工程的庭审陈述,有力驳斥其收款的合法性;其三,明确指出原审将“无分包合同关系”错误地混淆为“无债权债务关系”,导致代收代付法律关系定性错误,以此论证小梁建筑公司应承担付款责任。规范提交材料,清晰陈述主张严格按照再审程序,精心整理申请材料、证据清单并依法提交。在审查过程中,樊菁菁律师围绕工程款支付主体、三方代收代付关系等核心问题,充分举证、精准论证,直接点明原审事实认定和法律关系定性的错误之处,请求法院再审改判,由小梁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三、案件结果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后,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但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对案涉工程款构成、支付情况以及各方施工事实进行了全面核查。樊菁菁律师凭借专业的再审代理,完整地向法院陈述了申请人的抗辩主张,清晰地指出原审裁判的核心问题,为申请人后续的权利救济保留了合法途径,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再审诉讼权益。四、律师办案心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再审案件代理,关键在于精准梳理工程款项流向以及施工主体事实,准确界定各方法律关系。此类案件涉及工程款代收代付、实际施工人认定等诸多复杂问题,需要结合工程结算报告、庭审陈述等进行扎实举证,紧扣证据规则论证原审裁判的漏洞。即便再审申请未获支持,通过专业代理厘清案件核心争议、固定关键事实,也能够为当事人后续权利救济提供专业指引,充分体现再审代理的核心价值。樊菁菁律师在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历。2011年大学在读期间便通过全国律师职业司法考试,2012年本科毕业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硕士在读期间,还在中海集团法务部工作积累经验。2015年研究生毕业后在山西晋泰律师事务所实习,2016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十余年各行业法律服务经验,使其主要执业领域广泛,涵盖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和物业以及债权债务纠纷、刑事辩护等。她曾任多家公司与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各类民事案件500余起、刑事案件百余起,为公司、个人处理了大量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侵权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她曾在工作中代理当事人与中铁某集团、中建某局、北京某政公司等十数家特大型央企国企对簿公堂,成功追回拖欠款项数千万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也为当事人追回欠款数千万元;还帮助当事人准确计算剩余未付款项,避免支付重复计算的各种本金及利息。在处理各类财产纠纷、债务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和公司争议方面,樊菁菁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提供着专业且有力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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