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工程款再审代理案:樊菁菁律师精准抗辩,守护当事人权益一、案件缘起再审申请人深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漩涡,对运城中院二审判决不服,毅然委托樊菁菁律师等向山西省高院申请再审。二审的判令犹如一块巨石,沉甸甸地压在申请人心头,要求其向被申请人张极支付80万工程款及利息。申请人坚信原审在事实认定和法律关系定性上出现了偏差,认为案涉三方实则是代收代付关系,这80万工程款早已包含在支付给小梁建筑公司的款项之中,理应由该公司支付,故而迫切请求法院再审改判。二、律师的核心办案举措(一)锁定再审核心,抽丝剥茧梳理争议事实樊菁菁律师全面梳理卷宗后,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的核心争议——工程款支付主体的认定以及三方法律关系的定性。经深入查实,案涉的80万工程款乃是张极施工的附属工程款项,已然计入申请人支付给小梁建筑公司的总工程款里。三方之间实际呈现的是代收代付关系,小梁建筑公司仅仅是代收方,并非施工方,根本无权扣留这笔款项。(二)紧扣证据法律,构建严密抗辩体系律师巧妙援引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以及工程结算相关依据,从三个关键方面展开论证。其一,举证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有力证明80万工程款已核增并入总工程款,且申请人已切实完成支付;其二,举证小梁建筑公司自认未施工案涉工程的庭审陈述,严正驳斥其收款的合法性;其三,精准指出原审将“无分包合同关系”错误地混淆为“无债权债务关系”,在代收代付法律关系的定性上出现严重失误,进而论证小梁建筑公司理应承担付款责任。(三)规范提交材料,清晰陈述主张律师严格按照再审程序精心整理申请材料、证据清单,并依法提交。在审查过程中,围绕工程款支付主体、三方代收代付关系等核心问题充分举证、精准论证,一针见血地指出原审事实认定和法律关系定性的错误所在,请求法院再审改判,判令由小梁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三、案件结果与意义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后,虽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但对案涉工程款构成、支付情况及各方施工事实进行了全面核查。樊菁菁律师凭借专业的再审代理,完整且清晰地向法院陈述了申请人的抗辩主张,精准指出原审裁判的核心问题,为申请人后续权利救济保留了合法途径,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再审诉讼权益。四、律师办案心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再审案件代理,犹如一场复杂的拼图游戏,核心在于精准梳理工程款项流向、施工主体事实,准确界定各方法律关系。此类案件犹如一团迷雾,涉及工程款代收代付、实际施工人认定等诸多复杂问题,需要结合工程结算报告、庭审陈述等扎实举证,紧扣证据规则论证原审裁判的漏洞。即便再审申请未获支持,通过专业代理厘清案件核心争议、固定关键事实,也能为当事人后续权利救济提供专业指引,充分体现再审代理的核心价值。樊菁菁律师自2011年大学在读期间便通过全国律师职业司法考试,2012年本科毕业顺利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硕士在读期间,她在中海集团法务部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2015年研究生毕业后,在山西晋泰律师事务所实习,2016年成功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十余年来,她在各行业法律服务领域深耕细作,主要执业领域涵盖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和物业以及债权债务纠纷、刑事辩护。她曾任多家公司与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各类民事案件500余起、刑事案件百余起,为公司、个人处理了大量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侵权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她曾在工作中代理当事人与中铁某集团、中建某局、北京某政公司等十数家特大型央企国企对簿公堂,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追回拖欠款项数千万元,避免了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在代理当事人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成功追回欠款数千万元;也曾帮助当事人准确计算剩余未付款项,避免支付重复计算的各种本金及利息。在处理各类财产纠纷、债务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和公司争议方面,樊菁菁律师展现出了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素养,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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