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应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议申请。申请书要写明申请复议的事实、理由和要求。2. 将复议申请提交给作出事故认定的上一级交警部门。一般是向当地交警支队或总队提交。3. 上级交警部门受理后,会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调查事故现场证据、询问当事人及证人等。4. 审查完毕后,上级交警部门会作出复议决定。若维持原认定,会书面通知当事人;若改变原认定,会重新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说明理由。整个复议流程通常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当事人需耐心等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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