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首先会用公司的货币资金偿还债务,如银行存款等。2. 若货币资金不足,会处置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像房产、设备、专利等,将其变现用于偿债。3. 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按法定顺序清偿。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等,然后是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若仍有剩余债务未清偿,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股东无需再额外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存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等特殊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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