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行政救济途径主要包括:1.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2. 行政诉讼: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3. 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行政救济旨在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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