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一般在60日内完成。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例如,申请人对某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受理后,通常会在60日内给出复议决定。若案件涉及情况复杂,如证据繁多、法律关系复杂等,经批准可延长30日。这样规定旨在保障行政复议高效、公正进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