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破产,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1. 准备材料:包括破产申请书、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说明、资产负债表等。2. 向法院提出申请:企业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材料。基层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3. 法院受理与审查: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4. 指定管理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财产、处理破产事务。5. 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等情况。6. 召开债权人会议:由管理人召集,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7. 破产清算:管理人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清单,变价出售财产,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8. 终结破产程序: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终结后,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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