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天华律师:专业与公益并行,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亓天华。他是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同时担任岸庆所党支部副书记等众多职务,在法律行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力。一、多重身份与深厚功底亓天华律师身兼数职,是淮安市破产协会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委员会常任会员、淮安市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委员、淮安市法学会法理学常务理事、市律协文宣委副主任、淮安市新联会理事以及中华律协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不仅如此,他还在不断进取,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合同纠纷、公司法、劳动争议、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业以来已办理上千件各类案件,每一件都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肯定与评价。二、倾心公益,助力众多当事人亓天华律师倾心社会公益,担任淮安市信访局、淮安市看守所、淮安市工商联、淮安市司法局12348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他线上线下帮助人数超2000人,始终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他在公益之路上默默耕耘,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热情,为那些需要法律帮助的人点亮希望之光。三、荣誉加身,彰显卓越成就在其职业生涯中,亓天华律师荣获诸多荣誉。2018年,他参加江苏大学破产案件实务论坛,荣获江苏大学颁发的《律师破产案件实务特训营》结业证书。在淮安律协组织的“百百千优秀庭审视频”直播比赛中,荣获第二名。荣获淮安市政法委评选的“十佳优秀案件”通报表彰,还荣获华律网举办的风云民商事律师奖。2021年4月,他在全国政法工作指导期刊、中国核心期刊来源期刊、中文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大国策》中发表了《浅谈民法典中家庭监护责任的国家监督问题》,展现了他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深厚造诣。四、成功案例:借房十六年拒不归还案(一)案情简介原告秦某、王某系夫妻关系,1998年出资购买了单位(XX县人民医院)分配的房改房。2000年原告调离当地,2001年被告潘某、孙某因是原告同事兼好友,提出承租该房屋,原告同意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即交付使用。2017年,原告因购房需要通知被告收回房屋,被告却拒绝搬离,辩称房屋系单位重新分配给其居住的,且原告房产证办理程序违法,双方因此产生激烈纠纷。(二)律师工作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亓天华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制定了精准诉讼策略。一是权属确权,紧扣原告持有的合法房产证及房改购房手续,确立原告对涉案房屋无可争议的所有权;二是程序阻击,针对被告提出的“房产登记违法”抗辩,指出被告此前已就此提起行政诉讼但被法院裁定驳回,且被告未能证明其与登记行为有利害关系,粉碎了被告试图通过行政争议阻碍民事诉讼的企图;三是侵权定性,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论证被告在租赁关系终止(或原告主张权利)后,无权占有不动产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必须承担排除妨害、返还房屋的法律责任。(三)判决结果江苏省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亓天华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告依法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被告虽辩称系单位分配但未取得所有权且行政诉讼被驳回,被告拒不返还房屋的行为构成侵权。最终判决被告潘某、孙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涉案房屋返还给原告,清空房屋内所有物品,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四)案例点评“借住”变“霸占”是房产纠纷中的常见难题,当对方试图通过质疑房产证效力拖延时间时,案件易陷入胶着。亓天华律师在本案中敏锐抓住“物权法定”核心,梳理行政与民事诉讼关联,成功击破被告拖延战术。该案不仅帮当事人收回被占用16年的房产,更维护了不动产登记公信力,展现了其在处理复杂历史遗留房产纠纷中的专业水准。亓天华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公益精神和众多成功案例,成为法律行业的佼佼者,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努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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