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2. 一般来说,拘留的期限以日为计算单位,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3. 例如,某人于周一被决定拘留并送入拘留所,那么周一是不算在拘留期限内的,从周二开始算第1日,周三算第2日,周四算第3日,到周四拘留期满。4. 如果期间涉及节假日等特殊情况,拘留期限不受影响,仍按照上述计算方式进行。5. 但如果在拘留期间发现新的违法犯罪事实等需要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则会依法变更拘留期限,重新计算拘留时间。6.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满后,拘留所会按时解除拘留。7. 解除拘留时,拘留所会出具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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