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派出所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2. 通知内容:通知会包括被拘留人的姓名、拘留原因以及拘留的处所等基本信息。3. 通知方式:通常会通过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家属。如果无法当场通知家属,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附卷的决定书中注明原因。4. 特殊情况: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比如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5. 家属权利:家属接到通知后,有权了解被拘留人的情况,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为被拘留人委托辩护人等。同时,如果认为拘留措施存在违法等问题,家属也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控告等。总之,派出所依法负有通知家属被拘留情况的义务,以保障家属知情权等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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